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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阅读次数:3849 发布时间:2013-05-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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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夫

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有着天然的联系,人民政协拥有其他协商民主形式所不具有的巨大优势。人民政协作为最早制度化的民主形式,或者说最稳妥的协商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形式。

要在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总体要求,扩大协商的涵盖主体,规范协商的主要内容,丰富协商的主要形式,遵循协商的基本程序,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取得长足进步,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确认了“协商民主”概念和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对“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出了全面规划和部署,这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报告强调了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发挥人民政协的重要作用。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对人民政协协商的形式和途径提出要“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这既是对人民政协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也指明了人民政协的发展方向,对人民政协履职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人民政协作为最早制度化的民主形式,或者说最稳妥的协商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基本形式。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从国家政治体制的层面看,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国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共同构成了政治体制的基本结构。从国家政治决策的过程来看,初步形成了中共党委动议——政协协商——人大决策——政府执行的政治决策运行机制,其中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一个必经程序,是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对重大问题,从中共党委、人大、政府作为决策主体的决策过程来看,中共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决定前,都要事先通过人民政协,听取和征求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委员的意见,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党和国家民主科学决策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从人民政协组织自身的层面看,人民政协与协商民主有着天然的联系。从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看,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它本质上就是一个实行协商民主的场所、组织和载体。从人民政协的工作方式和原则看,协商是人民政协的基本工作方式,民主协商、求同存异是人民政协的基本工作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尽可能达成共识是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目的。这体现了协商民主的根本特征。从人民政协的职能看,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过程,就是协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的过程,就是实现协商民主的过程。从人民政协的工作主题看,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人民政协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要体现着民主的精神,包括民主的程序、民主的方式、民主的作风、民主的氛围;在人民政协协商的过程就是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寻求共识的过程,就是增进团结的过程。所以说,人民政协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紧密相连的。在我国,讲协商民主就不能不讲人民政协,讲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就不能不讲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从比较优势层面看,人民政协拥有其他协商民主形式所不具有的巨大优势。人民政协具有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最大限度的包容性。人民政协的协商主体涵盖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和社会各界、各方面人士,同时协商主体还包括中共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可以说人民政协的协商主体涵盖了政党、国家与社会政治关系中的诸多方面,协商主体具有广泛性。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一种政治制度。它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范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庄严载入宪法,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已经写入政协章程。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具有宪法地位和政策依据,它属于我国政治体制框架内,具有合法性和制度保证。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作为新中国协商民主的最早实践成果,不仅开创了我国制度化协商民主的先河,而且经过6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也为发展和完善其他形式的协商民主积累了丰富经验。人民政协具有界别组织的结构优势、民主协商的功能优势、联系广泛的渠道优势,人民政协融协商、监督、合作、参与于一体,极大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涵,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平台和制度,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动体现。

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是多方面的,可以在以下着力点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在人民政协的各项建设中,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和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我们协商民主的制度、渠道和平台而存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体现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中,渗透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中。人民政协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民政协制度建设要纳入我国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加以推进。要进一步完善以宪法和政协章程为核心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人民政协进一步入宪和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法理依据的研究,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法律地位。要研究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内容完备、配套齐全、科学管用的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体系。进一步研究制定规范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制度,明确界定和细化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程序等,以利于富有成效地履行政协职能,特别是活跃有序地组织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各种协商活动。要研究人民政协履行职能与党委、人大、政府办文办事规则协调衔接,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纳入各级党委的议事规则和政府的议事规则,切实提高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

二是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包容性,提高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人民政协由界别组成,组成界别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是协商主体。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体现代表性、包容性的要求,认真研究分析、科学合理地设置与调整各级政协组织的界别,进一步优化界别的委员构成,不断扩大人民政协的团结面,增强人民政协的包容性。协商主体的协商能力,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协商民主的实效。应在深入总结各地加强委员队伍建设的有益实践基础上,对委员的产生、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严把政协委员素质关,既注重委员的代表性,又注重委员的履职能力,既强调委员的荣誉,更强调委员的责任,真正把有代表性、责任感强、廉洁守法、有议政建言能力的人士推荐到政协组织中。要强化委员的学习培训,加强委员管理,维护委员民主权利,发挥委员履职的主体作用,以利于提高协商民主的实效。

三是吸收借鉴人类有益的政治文明成果。中国的协商民主绝不是源于西方的协商民主,而是顺应了世界民主发展的潮流。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协商建国的理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诞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是协商建国理念的伟大实践和成功范例。西方的协商民主是20世纪后期兴起的一种新的民主理论范式。西方协商民主就是基于人民主权原则和多数原则,强调理性交往和参与的现代民主体制,其中自由平等的平民,以公共利益为共同的价值诉求,通过理性地公共协商,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赋予决策和立法以合法性。西方协商民主理论的兴起,是针对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在当代发展过程中的局限而深入反思的结果,是对自由主义民主或选举民主过于强调自由而忽视平等倾向的一种纠正,是西方民主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中国的协商民主绝不照搬西方的模式,但完全可以顺应世界民主发展潮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例如,我们可以深入思考西方协商民主以对话、交流、达成共识为公民参与民主的主要形式,西方协商民主理论所研究的协商民主的原则、内容、程序、现实条件等,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具有借鉴意义;可以对西方协商民主的一些特点和观念,如协商主体的平等性、协商议题的公共性、协商程序的规范性、协商过程的公开性、协商结果的共识性等,在批判的基础上加以消化、吸收、创新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方式。这就需要在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认真把握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总体要求,扩大协商的涵盖主体,规范协商的主要内容,丰富协商的主要形式,遵循协商的基本程序,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取得长足进步,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四是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其落脚点就在于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可以说,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是人民政协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重要体现和标志。协调关系,就是协调统一战线内部的关系,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即协调处理好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协调处理好各民族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协调处理好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协调处理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推动和实现全社会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协调处理好大陆同胞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在爱国主义旗帜下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汇聚力量,就是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人,努力把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团结起来,把方方面面的力量都凝聚起来,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的力量。建言献策,就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多种形式,向党和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服务大局,就是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谋划工作,做到同党和国家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任务一致,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作出贡献。做到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人民政协发挥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就落到了实处。

(作者系北京市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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