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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残疾儿童康复及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阅读次数:5014 发布时间:2014-02-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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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区残疾儿童康复及教育现状调研报告

                 致公党阜阳市基层委员会  李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党和国家对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视,投入也在逐年增加。残疾人教育是整个教育系统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衡量一个国家整体教育公平程度的尺度之一。没有残疾人的教育公平就谈不上整体教育公平让残疾人与普通人平等地接受教育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目前,我国残疾人教育水平既落后于国内普通人教育水平,也远远落后于世界上发达国家残疾人教育水平。因此,残疾人教育公平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致公党安徽省委第五届妇女委员会新的五年工作报告中,其中重要一项就是关于残疾儿童生存与发展的调研计划。致公党阜阳基层委员会围绕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也开展了相应的救助和帮扶活动。作为一名致公党安徽省妇委会的委员,更应该尽力为需要帮助的残疾弱势儿童呼吁,以求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最近,我通过颍东区残联对全区的残疾儿童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调研,形成了关于颍东残疾儿童现状的调查报告。现汇报如下:

残疾儿童概况

颍东区16周岁以下已办理残疾人证的儿童为384人(因为原则上3周岁以下儿童暂时不给办理残疾证,所以实际残疾儿童总的数目目前无法得出精确的数字,大约在七百人左右)。在目前已经办证的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中,视力残疾14名,占总数的3.6%,听力残疾24名,占总数的6.3%,言语残疾19名,占总数的4.9%,肢体残疾120名,占总数的31.3%,智力残疾123名,占总数的32%,精神残疾18名,占总数的4.7%,多重残疾66名,占总数的17.2%,肢体和智力残疾是残疾儿童的主要残疾类型。

2012年开始,残联民生工程新增了对十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救助(部分可以放宽到十八周岁),名叫“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主要救助脑瘫、智障、聋儿、孤独症等四类残疾儿童,根据残疾类型的不同,对每个正在康复机构训练的残疾儿童给予一万元左右的训练补贴,大大减轻了残疾儿童家长训练康复的负担。2012年颍东区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儿童数为83名,2013年增至99名,都已全部完成救助任务。

201311月起颍东区残联开展了对200411日之后出生的10周岁以下残疾儿童的摸底筛查,旨在让更多的残疾儿童享受到民生工程政策。已经办证的十周岁以下残疾儿童为177名。通过摸底筛查,统计出颍东区约有336名残疾儿童,其中因为脑瘫造成的肢体和智力障碍残疾儿童大约有214名,占到63%左右,聋儿大约有58名,占到17%左右。这次摸底筛查工作,将为2014年残疾儿童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提供数据。

残疾儿童的教育工作

2005年至2012年,颍东区残联为残疾学生做了以下两项主要工作:一是救助多名贫困残疾大学生,使他们及时得到国家财政救助1500元至2500元左右的救助。二是积极提高“三残”(智残”、“体残”、“肢残”)儿童的入学率,全面落实残疾人各阶段教育助学金制度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积极协调区教育局坚持以市特教学校为依托,随班就读为主体的特殊教育格局,通过实施“扶残助学”等助学项目和社会捐助活动,全区随班就读150多人,三残儿童入学率达到85%;同时,积极协助区教育局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中子女入学给予优惠。

目前存在的难题

一、颍东区为国家级贫困区,虽然近几年来经济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尤其是残疾人处于非常贫困的状态中。因此,当一个家庭中出现了残疾儿童,如果家庭比较富裕,残疾孩子还能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治疗。如果一个家庭非常贫困,残疾儿童将完全得不到任何康复。虽然国家政策有补贴,但是补贴毕竟有限,残疾儿童的家长还是需要源源不断掏出康复费用,很多家庭无力承担,于是,很多残疾儿童就会被放弃治疗。

二、一些人根深蒂固的观念,仍然对残疾人有歧视,尤其是残疾儿童,在学校和家庭中仍然会受到歧视和排挤。有的家庭生有残疾儿童,在村镇进行摸底筛查的过程中,不愿意报告,不同意村镇进行统计,也不愿意享受任何帮扶和救助,对政府的救助还怀有抵触情绪。这其中有家长观念的问题,也有政策不到位,宣传、资金支持不到位的问题。

三、基层残联工作人员有限,普遍存在一种人少事多的现象,无法进行一些更加深入细致的工作。如颍东区残联,仅有工作人员四人,却承担着全区四万残疾人的康复、就业等全方位的工作。既没有精力对残疾儿童的数目、生存状况、教育状况进行具体详实的调查,也就无法为相关的政策、救助等提供一些准确的数据,因此在残疾儿童的教育方面做得有欠缺;同时上级在这一领域的政策支持也非常有限,没有这方面的专项资金支持,也就无法开展相关的工作。仅有对高中优秀残疾学生的奖励,每年也只有有限的几个名额,无法开展大面积的救助。

建议解决办法

一、加强残疾儿童教育法律法规建设。我国法律对保护、实现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残疾人保障法》第18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统一规划,加强领导建议政府部门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有关要求,出台相关文件:1、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制度。与教育局一起研究制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实施方案》,对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实行回归主流教育,在普通中小学的正常班级里,招收少量(一般1—3名)的残疾的儿童随班学习。2、实施残疾儿童15年免费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将免除所有费用,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还将获得生活补助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也实行全免费教育,并向学前三年全免费教育延伸。3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特殊教育机构和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的建设,在设施设备配置、专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方面建设适应残疾儿童教育康复需求的保障体系。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规模,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教育需要。

二、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从制度上明确各类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投入标准、设备标准,制定相应政策明确规定特殊教育专项经费的额度、用途等,并逐年加大投入。各级财政要将特殊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实行预算单列,及时足额优先拨付并做到逐年增长。参照国内部分先进地区的经验,应按普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510倍的数额拨付特殊教育生均经费,并根据专业发展需要有所增长,随班就读学生经费应按高于普通学生12倍标准拨付。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各地特殊教育经费投入的情况。

三 、建议加强对县区级残疾儿童康复项目的资金支持。每年有限的一万元支持无法使残疾儿童在康复方面得到切实的康复,恢复状况也不尽理想,有很多半途而废的现象。建议加强对残疾儿童教育方面的资金支持。对贫困残疾儿童给予更多的补贴和救助。

残疾人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残疾儿童来说,如果他有权获得明天的平等,就更需要健康成长的机会和环境。”让我们共同携手,为残疾儿童的发展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帮助残疾儿童康复,关注残疾儿童的教育,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儿童的心灵。让他们享有同一片蓝天下幸福成长的机会,让他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地走向社会,为构建和谐中国而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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