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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分开行驶的建议

阅读次数:3590 信息来源:颍东区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9-07-2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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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综合治理,交通秩序等明显改善。

但是美中不足的是由于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混合行驶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尤其是在阜阳市的外二环、三环以及经济开发区(像阜蚌路、阜口路、阜涡路,向阳南路及颍东经济开发区等)这里路况较好,机动车辆速度较快,常常引起恶性交通事故。其次是非机动车驾驶者无视非机动车行驶规定,当然大多数 人根本就不知道还有此规定 【据调查60%年青人,90%以上年纪人都不知道。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以为他们是弱者一定会受到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庇佑或偏袒。就是有这种心理,一旦上路他们目无交通规则,横冲直闯, 为交通事故埋下祸根。】第三,就是违反非机动车行驶规定,受到处罚的力度太轻,也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标准:1.闯红灯:违法的行人处以10元罚款,非机动车处罚50元。2.在机动车道内通行:违法的行人处罚5元,非机动车处罚30元。3.二人共乘:违者罚款10元。4.非机动车时速超过15公里:罚款50元。5.非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罚款50元。】

建议措施:

第一 ,严禁非机动车辆驶入机动车道。

违者

1.进行学习十五天交通法规;

2.义务做一个月交管员;

3.严厉的经济制裁(尤其非机动车超速,过斑马线不减速者等)

4.网上新闻对于违规者公布具体信息

5.对于看护孩子的老人应交由子女教育培训学习等

第二, 严禁机动车及商家或其它个人及团体占用非机动车的车道及辅道,违者高额处罚,并扣分。


建议人:范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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